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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韓景瑋實習生王正星
  本報訊 因糾紛,用鐵杴將3個鄰居砍傷後逃竄。派出所副所長接110指令,帶民警到現場處理警情時,既不提取證據,也不詢問報案人。致嫌疑人於2013年8月19日下午,流竄到安陽市一公交車上,製造了3人死亡、3人重傷、2人輕傷、11人輕微傷的8·19惡性案件。8月16日,內黃縣法院認定內黃縣公安局馬上派出所副所長朱某某的行為構成玩忽職守罪。
  8·19惡性案件製造者周江波生於1989年5月,曾先後兩次被判刑,去年4月剛被釋放。據周供述,他家和受害人周某甲家早有矛盾,十幾年一直不說話。2013年8月18日,因周某甲在其居住衚衕內的公用通道上堆土,周江波認為影響其家通行,遂產生殺害周某甲及其家人的想法。當天18時左右,周江波手持鐵杴,將周某甲兒媳趙某某、周某甲的妻子及周某甲砍傷後,從家拿了1500塊錢逃離現場。
  事發後,受害人家屬先後報警。接到110指令後,馬上派出所副所長朱某某帶民警趕到現場。但朱並沒有問打架情況,沒有及時對周採取有效的追查、抓捕措施,沒有及時向領導、110指揮中心請示布控。僅用手機在現場拍了幾張照片,在瞭解到是周江波作案且已逃跑後,朱某某隻是給村長打個電話,讓打人者到所里說說情況,便匆匆離去。讓朱某某沒想到的是,周江波逃跑後,於2013年8月19日14時40分許,攜兩把尖刀登上了安陽市A1路公交車,製造了3人死亡、3人重傷、2人輕傷、11人輕微傷的8·19惡性案件。
  8·19案件發生後,感覺事情嚴重的朱某某外出躲避後於2013年9月9日,投案自首。2013年10月,因涉嫌玩忽職守罪,朱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宣判後,朱某某提出上訴。
  法院再次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朱某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不正確履行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職責,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又因朱某某舉報他人犯罪線索可以作為認定立功事實的依據,最終判朱某某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原標題:糊塗辦案致使凶徒再犯案 內黃一派出所副所長被判玩忽職守罪)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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